华纳集团举办2020年第一期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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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增强职工学习贯彻《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7月25日下午,华纳集团举办2020年第一期法律培训。华纳集团董事长徐绥远,总裁高博,常务副总王晓,副总林建义、劳玉国、李建斌出席。集团各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员工参加本次培训。北京市盈科(东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德镇律师担任授课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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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师主要从《民法典》对房地产产生的影响及公司治理有关法律问题两个部分讲解预约合同适用规则、商品房认购书、公司权力分立与制衡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风险防范要点。同时结合实际,引用相关案例加以分析,阐述《民法典》中与职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条文规定,加深集团领导与员工对《民法典》的领会和理解,使大家更加直观地理解相关法条含义。

秦律师专业的法律知识讲座,受到与会者一致好评,也激发了大家进一步探讨、学习的兴趣。各部门负责人与秦律师积极互动,纷纷提出自己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讨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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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华纳集团董事长徐绥远作重要讲话。他说,一是对秦律师精彩的知识分享表示感谢,做企业必须把法务学习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以法为先,以治为本。二是对员工的积极投入、认真学习表示赞扬,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的问题十分全面、专业,真正做到了学法懂法用法。三是学习是生存、创新、发展的根本,学习可以提高大家的业务能力、技术能力、思考能力、担当能力与创造能力,学习贯穿我们工作始终,只有源源不断地学习,才能做到进步、成长。四是要求每一位员工高质量学习、高质量听课,听课前充分预习,带着思考来学习,课后做到认真复习。五是做好学习考评,由秦律师课后出题,发给大家答卷,对每位员工的学习效果做考核。